公积金贷款已成为众多购房者的首选。而东莞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城市之一,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备受关注。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东莞公积金贷款提有房政策,并提供实操指南,帮助您顺利办理贷款。
一、东莞公积金贷款提有房政策解读
1. 贷款对象
东莞公积金贷款提有房政策适用于具有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在职职工,以及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2. 贷款额度
根据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及其配偶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账户余额的15倍,且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含土地出让金)的70%。
3. 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年限根据借款人年龄、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
4. 贷款利率
目前,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5. 还款方式
东莞公积金贷款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先息后本等多种还款方式。
二、东莞公积金贷款提有房实操指南
1. 准备材料
办理东莞公积金贷款提有房,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公积金账户信息;
(3)购房合同、房产证、土地证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4)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2.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的银行网点,办理贷款申请。
3. 审核审批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
4. 办理贷款手续
借款人需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办理贷款手续,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
5. 还款
借款人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东莞公积金贷款提有房政策为购房者提供了便利,但办理贷款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提前了解政策,确保符合贷款条件;
2. 准备齐全材料,提高贷款办理效率;
3. 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减轻还款压力。
东莞公积金贷款提有房政策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有力支持,希望本文的解读和指南能帮助您顺利办理贷款,实现购房梦想。
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
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两种情况: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4.9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为4.45%;二、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贷款,其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这些利率自2011年7月7日起生效。公积金贷款是指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申请的贷款。
公积金的使用规定:
1、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房、租房、装修、结婚、退休等情形;
2、公积金缴存比例:通常由雇员和雇主各自按照规定比例缴存;
3、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根据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和政策规定,有明确的缴存上下限;
4、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首次购房、无房产证明、连续缴存公积金等;
5、公积金账户管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记录缴存和提取情况,需定期查验余额;
6、公积金转移接续:跨东莞公积金贷款提有房地区就业时,公积金可进行转移接续操作;
7、公积金年度清理:每年对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确保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综上所述,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11年7月7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两档,五年期以上为4.90%,五年期以下为4.45%,而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则在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旨在帮助在职职工以自有产权住房为抵押购建自住房。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一系列的服务热线,其中包括投诉举报查询电话0769-12329。此电话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沟通渠道,方便市民就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或反馈。中心致力于为市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确保每一位市民都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便利。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市民的需求,详细解答有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查询、贷款申请、提取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同时,对于市民提出的投诉和举报,中心将迅速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给予合理的处理意见。确保市民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市民在使用此热线时,应当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处理市民的诉求。此外,为了提高沟通效率,建议市民提前准备好所需的问题或资料,避免在通话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等待。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诺,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市民可东莞公积金贷款提有房以通过拨打0769-12329这一热线,随时随地咨询和解决问题,享受到更加贴心的服务。
在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市民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如账户查询困难、贷款申请流程不清晰等。此时,市民可以及时拨打0769-12329热线寻求帮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会耐心解答市民的问题,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帮助市民顺利解决问题。
此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设有专门的网站,市民可以通过访问该网站获取更多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信息。网站上提供了详细的政策解读、常见问题解答以及操作指南等内容,市民可以在线查询相关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总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致力于为市民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确保每一位市民都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市民可以通过拨打0769-12329热线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所需的信息和服务,解决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如下: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东莞公积金贷款提有房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住房公积金有几个用途:
1、贷款买房。
若购买经济房、商品房,可用公积金贷款,将比普通商业贷款利息少,商业贷款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或偿还本息。一般缴纳6个月以上就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2、租房。
公积金可支付租房的房租。
3、父母给子女购房或治疗重大疾病。
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或者家庭成员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
4、公积金可一次提取。
销户前可一次提取。如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
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好处有,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缴存公积金归员工个人所有。,可滚动利息。享受免税。贷款购房利息下调。如120万贷款,期限30年,采取等额还款方式,总利息可节省约4.5万元。5、可提前还贷。
综上所述,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质,1份):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封存6个月后)。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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